收藏 厦门市规划局出台规划指引 机械式停车库拒绝临时
- 发布时间:07-09 08:41
  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停车场的政策是放开了,怎么建的程序也已明了。近日,市规划局出台规划指引,明确了建设类型,值得一提的是,指引明确禁止打着建临时停车场的旗号,建机械式停车库等,一旦建设必须要经过严格规划审批。而地面临时停车场在规划许可范围之内。
有了规划指引,才知程序怎么走
今年5月底,市政府下发有关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出台诸多新政。
比如,允许企事业单位等业主利用红线范围内的空地、厂房、仓库等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物业小区停车困难的,可在区域内道路及其他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
这些新政的出台,让长期被“停车难”问题困扰的业主看到希望。但是该怎么建,怎么报批,这些问题又让一些业主“抓瞎”,不知道程序该怎么走?
一电梯商对记者说,有3个小区物业找他建立体机械式停车库,但他跑了好几个单位,最终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建?
对建地面临时停车场要求很宽松
就此,市规划局近期出台规划指引,规范利用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停车场。
规划指引把停车场大概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自走式停车场,含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另一类是机械式停车库,指采用机械设备停放的停车库。
同时,规划指引根据自有用地的情况,明确建哪一种类型。
具体来说,利用自有用地配建、改建停车场,在符合规划,满足交通、消防和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可采取机械式停车库或地面停车场方式。可见,规划指引不大鼓励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
另外,规划指引对建地面临时停车场要求很宽松,不用规划审批,但对机械式停车库却不同。一名业内人士分析,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不仅占地面积大,工程量大,工期也较长,建成也不易恢复。
涉及两个以上业主
应当共同申请
规划指引要求,建机械式停车库应由土地权属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涉及两个以上土地权属单位的,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其中,岛内向市规划局综合管理处申请,岛外向各规划分局申请。
规划指引要求,不得以临时建设的名义提出申请,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规划竣工条件核实。除底层外,层高原则上均应控制2米以内,附属设施如卫生间、管理间、值班室、保修间应设在底层。
市规划局介绍,与规划要求不符的应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依照《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新闻】
加油加气站
站房不得超两层
市规划局近日出台规范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规划指引,要求站房建筑不得超过两层,站房总建筑面积不多于500平方米,留足空间供加油加气车辆通行或排队,避免拥堵。
站房设施包括营业室、接待室、站长室、值班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和卫生间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