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我市首次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 制造业增长基准14%
- 发布时间:09-30 23:06
  今天上午,市人社局首次发布了我市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我市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三个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制造业为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12%;金融业为11%。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5%。
跟工资增长率11%的今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相比,制造业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工资指导线高于这一标准,金融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低于这一标准。另外,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5%,与我市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一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工资水平较低行业,如制造业,在发布该行业工资指导线的时候,建议高于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而对于工资水平较高的行业,则建议低于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通过各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发布,调节不同行业收入分配水平,使全市各行业的收入分配趋向合理。
据悉,2012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526元,其中金融业为15万多元、交通运输业为6万多元,制造业则低于平均工资,为4万多元。
为何发布
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我市从2000年开始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于不同行业及行业间的企业工资水平及工资增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单一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不同行业间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的指导意义有限,已不能满足对不同行业间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的指导。
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可以更好地为企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从今年起,我市首次发布3个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明年还将推出其他行业的工资指导线。
如何执行
企业效益好,可高于基准线
相关负责人说,上述三个行业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参照行业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增长决策。
其中:上年度企业人均工资水平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下的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和两年以上未增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6%以内。
企业人均工资水平达到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3倍或者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不宜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也可以零增长或者负增长,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