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岛内不再建大型综合项目 地铁沿线开发岛内外有差
- 发布时间:02-28 09:25
  我市将在岛外东部选址建设市级中心,市劳动力大厦及人才市场、市档案馆项目等机关事业单位迁移至岛外。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获悉,市政府在提交本次会议的“厦门本岛提升环境品质降低建设容量情况”的书面报告还提出,新增成片大型的综合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在本岛选址建设,如海西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大卖场等项目均选址于岛外建设。
看点1  分区管理
旧城保护区
不再成片拆迁改造
本岛将划分为基本生态保护区、改造建设控制区和建设发展提升区,实行分区管理。在划定的本岛基本生态区内,除小型道路与交通设施、小型公用服务设施外,区内不得进行各类开发建设行为。
旧城保护区内不再进行成片拆迁改造,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选取湖滨三里60-62号、营平、厦港旧城片区作为试点,推进旧城区按“五原”标准进行自主改造。探索可操作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模式,分批分类进行改造。正在开展的有湖边水库城中村改造开发实施策略研究、湖里高林旧村改造开发实施策略研究和思明岭兜旧村改造开发实施策略研究。对一定时期内已确定不进行土地房屋征收的城中村如蔡塘村等,重点对进出社区道路、排水、排污设施、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在建设提升区内,除规划高层建筑区之外,其余区域建筑高度均应控制在50米以下。
看点2 迁移岛外
工业企业迁出岛最高奖1000万
按照我市“促进岛内工业企业搬迁岛外暂行办法”,岛内工业企业若迁往岛外发展将可获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本岛除保留火炬园和航空工业园外不再设立工业区,集中在岛外设立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
转移本岛低端批发商贸功能,大型工业消费品专业批发市场向岛外发展。搬迁本岛部分行政办公、科研教育功能,建成集美文教区、翔安文教区和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推动市劳动力大厦及人才市场、市档案馆项目等机关事业单位迁移至岛外。
加快重大交通、物流设施迁到岛外,推进东渡港区外迁、翔安机场、杏林前场物流园区建设。把跨省动车、普通火车到发站外移至厦门北站,推进高崎站货运功能外迁改为客运站。
明确岛外集美新城和环东海域作为近期建设重点,争取尽快实现带动效应。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一岛一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岛外东部选址建设市级中心,形成岛外“反磁力”中心,疏解本岛开发压力。
看点3  建设用地
岛内零星用地
优先建公益项目
对旧厂房改造,岛内外将实行差别化开发策略。本岛旧厂房自行改造项目的容积率按技术规定上限指标的70%控制。明确本岛原工业、仓储用地改造原则上不得增容。本岛零星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原则上不得以“见缝插针”式新建办公、酒店等经营性项目。如,通过挖掘本岛零星建设用地资源,新建东浦公园、三角梅公园等。
看点4  轨道交通
沿线开发
岛内外有差别
轨道交通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块坚持本岛与岛外差别化的强度开发策略,本岛轨道沿线及站点开发强度适度控制,岛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度增高。目前在建的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及站点综合开发,开发强度本岛容积率控制在3-4,岛外容积率控制在4-5。
看点5  购房入户
后年起取消
“购房入户”政策
出台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举旨在降低本岛人口密度,缓解岛内开发建设压力。<span >